重磅!能源法要来了!适当发展煤制燃料和化工原料,石化产业鼓励规模先进集约

4月10日,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公告,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。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0年5月9日前,以电子邮件的方式(yijian@nea.gov.cn),就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(征求意见稿)》提出宝贵意见建议。全文如下:国家能源局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2017年以来,在原国务院法制办、司法部的指导下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组织成立了专家组和工作专班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(送审稿)》修改稿进一步修改完善,形成新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 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0年5月9日前,以电子邮件的方式(yijian@nea.gov.cn),就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(征求意见稿)》提出宝贵意见建议。 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!  附件:1.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(征求意见稿)》          2.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(征求意见稿)》起草说明 国家能源局 2020年4月3日 征求意见稿提出,国家鼓励高效清洁开发利用能源资源,支持优先开发可再生能源,合理开发化石能源资源,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能源,推动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、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,支持开发应用替代石油、天然气的新型燃料和工业原料。 根据征求意见稿,煤炭、石油和天然气的开发和加工转换应当遵循安全、绿色、集约和高效的原则,提高资源回采率和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水平。 征求意见稿,鼓励发展煤炭矿区循环经济,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,适当发展煤制燃料和化工原料。国家鼓励规模、先进和集约的石油加工转换方式,优化石油加工转换产业布局和结构。 征求意见稿拟设立的法律制度主要有:一是通过战略、规划统筹指导能源开发利用活动,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发展;二是科学推进能源开发和能源基础设施建设,提高能源供应能力;三是以保障人民生活用能需要为导向,健全能源普遍服务机制;四是全面推进科技创新驱动,提升能源标准化水平,加快能源技术进步;五是支持能源体制机制改革,全面推进能源市场化;六是建立能源储备体系,加强应急能力建设,保障能源安全;七是依法加强对能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,健全监管体系,推进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 据悉,长期以来,能源基础性法律缺位。制定《能源法》,一是推进“四个革命、一个合作”能源安全新战略的迫切需要。二是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。三是推进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。

发表评论